即日起滿18歲至未滿20歲民眾至本院接種COVID-19疫苗,請持有家長(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關係人…)簽具之COVID-19疫苗意願書,由家長陪同或自行來院接種為原則。
一、因應衛生福利部及衛生局函示,即日起
滿18歲至未滿20歲民眾(接種年-出生年)至本院接種COVID-19疫苗,請持有家長(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關係人…)簽具之COVID-19疫苗意願書,由家長陪同或自行來院接種為原則(下圖)。
- 衛福部及衛生局COVID19疫苗簽具意願書函文規定:北市衛疾字第1103166933號及衛授疾字第1100200866號
二、家長(法定代理人、監護人、關係人…)簽具之COVID-19疫苗意願書說明如下:
(一)請先準備COVID-19疫苗意願書,簽署完備,接種當日交本院(含本院松菸接種站)。列印COVID-19疫苗意願書連結如下:
(二)家長簽署方式示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