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衛生福利部十大死因統計,自殺曾連續名列86年至98年國人十大死因之ㄧ,為有效防範及協助具有自殺、自傷意念或行為之病人及其家屬,社會服務室提供下列關懷服務:
一、心理情緒輔導服務。
二、醫療問題了解與溝通。
三、轉介相關社會資源。
四、提供衛教諮詢服務。
五、協助安排相關診療服務。
六、家庭關係的促進與溝通。
七、通報衛生局自殺防治中心提供後續追蹤關懷服務。
一、具有自殺、自傷企圖之高關懷個案及其家屬。
二、具有自殺或自傷潛在高風險之個案。
(一)反覆自殺。
(二)罹患六大癌症、糖尿病、肺結核等重大傷病。
(三)65歲以上獨居、家庭或社會支持系統薄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