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即日起停止開放探視(病),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含照顧服務員)限制為1名。
二、 下列情事,酌予開放探視(病):
(一) 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基於法規需要家屬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二) 急診、加護病房或安寧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三) 其他因病患病情惡化或醫療處置需要,或長時間住院病患等情形,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醫療機構同意者。
三、 疫情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視(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民眾須前往陪病或實地探視(病),應配合實名登記,並遵循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 實名登記方法:請預先掃描下方QR code預約,且每日至護理站出示預約完成QR code登記掃描再入病房。
四、 為防範可能的院內感染風險,進入醫療機構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