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入境及密切接觸者採0+7天自主防疫,外出前須快篩陰性檢測結果。本院自主防疫相關規範如下說明。
二、自主防疫期間之門(急)診就醫:
(一)自主防疫病人進入本院就醫或檢查/檢驗時,須出示當日快篩陰性檢測結果照片(快篩卡匣正面寫上姓名及採檢日期)。
三、自主防疫期間之住院(無COVID-19相關症狀):
(一)辦理住院時,須出示當日快篩陰性檢測結果照片(快篩卡匣正面寫上姓名及採檢日期)。
(二)若為快篩陽性,則請病人來電通知,勿前往本院報到(若病人仍至住院中心報到,請病人至急診等候通知),陽性結果回饋各科排床CR或主治醫師評估是否收治。
1.可收治病人,病人需再至急診採檢PCR,依急診入院流程辦理。
2.醫師評估延後住院,請病人於解隔離後再入院。
(三)快篩檢驗結果為陰性者得收治於單獨一般病室,同為國外入境之自主防疫者可多人收治1室;同為密切接觸者可多人收治1室。
(四)住院期間至自主防疫期滿為止,於每日或需離開病室前進行1次公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
四、自主防疫期間之住院陪病者管理
具有下列情形者,儘量避免至醫院陪病,如有必要陪病時:
(一)請病人/原陪病者向護理站申請通知院長室,待院方同意後,於入院陪病當日進行1次家用快篩陰性後陪病(若為首位陪病者:公費;非首位陪病者:自備快篩)。
(二)在院陪病期間禁止輪替,每日執行1次公費家用快篩直至症狀緩解或自主防疫(自主健康管理)期期滿。
1.具有COVID-19相關症狀
2.自主防疫期間
3.自主健康管理期間
五、自主防疫期間之探病
(一)有COVID-19相關症狀或居家隔離或自主防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禁止入院探病。
(二)下列特殊情形,可酌情探病,惟仍須提供當日快篩陰性檢測結果照片(快篩卡匣正面寫上姓名及採檢日期):
1.病人實施手術、侵入性檢查或治療等,須由家屬陪同,或依法規需家屬親自簽署同意書或文件。
2.急診、加護病房等特殊單位,因應病人病情說明之需要。
3.病人病情惡化或病危探視。
4.其他特殊原因,經評估有必要探病且經本院同意。
六、自主防疫期間病人就醫時須主動向診間、檢驗/檢查室、住院中心及護理站表明自主防疫身分並出示當日快篩陰性檢測結果照片(快篩卡匣正面寫上姓名及採檢日期)
七、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呼籲民眾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民眾須前往陪病或實地探病,應配合實名登記,並遵循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八、為防範可能的院內感染風險,進入本院務必全程佩戴口罩、遵循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落實手部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