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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

114年度公費流感疫苗及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自114年10月1日起開始接種

2025.9.26 最新消息

一、開放接種對象
(一)公費流感疫苗:
  • 第一階段(114年10月1日起): 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成人(民國49年12月31日(含)前)、55歲以上原住民、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含BMI≧30者)、罕見疾病或重大傷病病人、孕婦、出生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國小、國中、高中/職及五專1-3年級學生(主要由校園集體設站接種,需持補接種通知單至本院補接種)
  • 第二階段(114年11月1日起):50至64歲無高風險慢性病成人
(二)公費肺炎鏈球菌疫苗:
     1. 全國65歲以上長者(民國49年12月31日(含)前)
     2. 55-64歲原住民
     3. 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
符合上述接種對象條件,且符合以下接種原則。
實施對象 疫苗種類
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且間隔至少一年者
(高風險對象間隔至少8週)
PPV23
不曾接種過PCV13(或PCV15)及PPV23者 PCV13
曾接種過PPV23且間隔至少一年者 PCV13

二、接種流程
       (一)成人流感:門診者經各科(排除牙科、眼科)門診評估後接種;住院者經醫師評估後接種。
       (二)兒童流感:經兒科門診評估後接種。
       (三)成人肺鏈:門診者經內科系(含家醫科)門診評估後接種;住院者經醫師評估後接種。

三、接種時間及地點
對象/時間 成人 對象
時間
兒童
週一至週五
9:00-17:30
一分館
3F流感疫苗
臨時接種站
週二及週五
9:00-12:00
二分館5F
506診室
週一至週三、週五
17:30-21:00
週三
13:30-17:30
週六
9:00-13:00
週一至週五21:00後、週六13:00後
及週日、國定例假日
不接種 其餘時段、週六及
週日、國定例假日
不接種

四、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所需出示文件:
       (一)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健保卡及執業登錄證明文件/職員證。
       (二)65歲以上成人(民國49年12月31日(含)前):健保卡;外籍人士則需持居留證。
       (三)55歲以上原住民:若55歲至64歲原住民於第一階段接種,除健保卡外,另應出具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等可證明原住民身分之文件資料。
       (四)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健保卡,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具有糖尿病、慢性肝病(含肝硬化)、心血管疾病(不含單純高血壓)、慢性肺病、腎臟疾病及免疫低下(HIV感染者)等疾病之門、住診紀錄之患者。 經醫師評估符合者。 BMI≧30者。
       (五)罕見疾病:健保卡,若於健保卡中無註記者需擇一出示以下證明文件: 罕見疾病基金會或肌肉萎縮症病友協會出具之證明。 罕見疾病之診斷證明書。 重大傷病證明紙卡。
       (六)重大傷病病人:健保卡,健保卡內具註記者或出示重大傷病證明紙卡。
       (七)孕婦:健保卡及「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
       (八)出生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健保卡及「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以「嬰兒之父母接種年月」減「嬰兒出生年月」計算小於等於6個月)。
       (九)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健保卡及「兒童健康手冊」。以「出生年月日」計算月齡滿6個月以上(月齡計算無寬限期,需滿6個月足月,非以出生後180日計算,至國小註冊就學前之幼兒即可接種)。

五、接種公費流感疫苗,請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件,詳見疾病管制署,年度流感之計畫實施對象。https://www.cdc.gov.tw/Category/MPage/JNTC9qza3F_rgt9sRHqV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