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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健康檢查與健康管理

(一)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及「勞工健康保護規則」健康檢查規定辦理。為落實一般健康(體格)檢查之規定,除主動瞭解未受檢者原因外,並積極勸導協助,逐年提高受檢比率。

(二)為配合本院特殊作業人員健檢的需要,新增化療藥物調劑與洗腎中心人員的特定項目健檢。醫學文獻報告指出從事、暴露化療藥物調劑作業者,容易導致慢性暴露(藉由針扎、食入、吸入、皮膚接觸)於細胞毒性藥物的潛在危險,每年應接受CBC、肝功能、腎功能等項目健康追蹤檢查;洗腎人員暴露於血液透析作業,容易導致B、C型肝炎病毒感染危害。

 

  1. 本院人事組制定「在職員工健康檢查」標準書,已新增納入化療藥物調劑及洗腎中心醫護工作人員為受理對象。
  2. 新增上述人員特定項目健檢作業程序,比照現行特殊健檢規定。
  3. 受檢員工在不影響業務運作下至健檢中心櫃檯預約、安排受檢日期。健檢結果報告完成後,報告交給受檢員工本人。
  4. 依據行政院衛生福利部感染管制作業規定,對於可能曝露於院區結核菌環境的所有人員,每年給予CXR檢查,以促進勞工安全與健康,近年來達成率近100%。

 


更新時間:20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