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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災預防對策及設備管理

(一)消防安全設備管理:

 

  1. 本院消防安全設備落實執行保養維護,並依據法令每年二次檢修向消防主管機關申報。
  2. 重大醫療儀器設備場所,原ABC乾粉滅火器提升為氣體滅火器。

 

(二)建築物設施設備改善:

 

  1. 強化水平疏散安全:對全院防火區劃安全門落實維修保養,以維功能正常。
  2. 預防煙囪效應:對全院管道間及防火區劃門上方貫穿管路,加強檢視如有孔隙予以防火填塞。
  3. 採用耐燃防焰材料:隔間牆、天花板、地毯及窗簾、隔簾,加強重新檢視。
  4. 建築物公共安全每年委請專業機構檢查並向主管機關申報。

 

(三)用電安全管理:

 

  1. 設備維護管理:

    (1)高低壓電氣設備落實檢測保養申報。
    (2)病房內電氣設備,每季由工務組專責人員檢測保養。
    (3)電氣設備、醫療儀器用電,每季由工務及醫工組人員落實巡檢。

  2. 自主管理檢查:

    (1)加強單位內下班火源檢查,由警衛查核。
    (2)落實各單位每月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檢查。
    (3)總務部、護理部巡檢小組,持續每月執行。

  3. 用電安全教育:

    (1)持續委請專業人員辦理用電安全宣導講習。
    (2)辦理次數每年提升。

  4. 電氣設備檢測:

    (1)利用紅外線熱像儀檢查電氣設備,強化電氣設備維護與汰換,以消弭災害於初起。
    (2)於配電線路上設置溫度不可逆貼紙,預防線路過熱超載,提早預警改善。

 

(四)消防教育訓練及演習:

 

  1. 檢視防各火責任區域管理名單,落實防火管理組織。
  2. 檢視各單位災害應變計畫內容,不足地方持續修正或補強。
  3. 持續辦理防火研習課程,加強同仁滅火器及消防栓操作熟練度。
  4. 持續到各單位含病房走動式消防安全宣導。
  5. 課程內容上傳院內網站E-learning,提供同仁線上學習。

 

(五)消防教育訓練及演習:

 

  1. 辦理重症病房及一般病房的動態演練。
  2. 委請專家蒞院指導消防講習或桌上模擬演習。
  3. 接受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及消防局實地火災應變督考。

 


更新時間:20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