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低壓電氣設備落實檢測保養申報。
(2)病房內電氣設備,每季由工務組專責人員檢測保養。
(3)電氣設備、醫療儀器用電,每季由工務及醫工組人員落實巡檢。
(1)加強單位內下班火源檢查,由警衛查核。
(2)落實各單位每月職業安全衛生自主管理檢查。
(3)總務部、護理部巡檢小組,持續每月執行。
(1)持續委請專業人員辦理用電安全宣導講習。
(2)辦理次數每年提升。
(1)利用紅外線熱像儀檢查電氣設備,強化電氣設備維護與汰換,以消弭災害於初起。
(2)於配電線路上設置溫度不可逆貼紙,預防線路過熱超載,提早預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