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記內容
為配合國家推動器官捐贈及安寧緩和醫療政策,目前可提供健保卡意願註記措施:
一、『器官捐贈』意願:
預先選擇一旦經醫師診斷罹患嚴重傷病,且無法治癒的末期階段時,同意接受緩解性、支持性照護;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同意撤除維生醫療的選擇。
『活著,是最好的禮物 善終,是最美的祝福』
可安排本院預立醫療照護諮商門診,以表達未來面對五種臨床條件時的醫療決定。
※ 需填寫文件
填寫器官捐贈同意書後,交由本室協助後續註記工作。
由本人填寫『預立安寧緩和醫療暨維生醫療抉擇意願書』且須經兩名親友見證簽名,始能生效,表單填寫後送交本室進行後續註記工作。
*本院社會服務室備有相關文件表單,如有需要可至本室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