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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諮詢及鑑定服務

 

※ 服務內容

一、身心障礙福利資源說明。

二、身心障礙鑑定流程、內容諮詢服務。

三、身心障礙者相關問題諮詢。

四、身心障礙者居家輔具借用服務。

 

※ 新制身心障礙鑑定流程

若您預辦理身心障礙資格,請先詢問專科醫師您的疾病診斷是否符合資格標準。若是符合,請備妥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

自行掛號,於門診前先至本館地下一樓社會服務室辦理登記,隨後將身心障礙鑑定表交由門診專科醫師填寫醫療鑑定,並依據就診科別,分別由社會服務室、精神科或復健科專業人員完成活動參與及環境因素量表,即完成身心障礙鑑定。

最後請將身障鑑定表送至社會服務室,由醫院以公文方式送至戶籍地主管機關審核,戶籍地區公所將通知核定結果。

※ 服務對象

一、本院身心障礙病人。

二、身心障礙者之家屬。

三、對身心障礙資格、福利有疑問之民眾。

 

※ 應備文件

至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格需備齊以下文件:

一、申請人國民身分證影本 (未滿14歲未請領國民身分證者,請檢附戶口名簿)。

二、申請人印章。

三、申請人3個月內1吋半身照片3張。

四、診斷證明書(自行申請變更、過期重新檢定者需檢附)。

五、委託他人申請者需檢附受託人之個人身分證明文件及印章

 

※ 諮詢窗口

一、身心障礙福利諮詢窗口:若您有身心障礙鑑定、福利相關問題,請洽本館西側地下一樓社會服務室。

二、身心障礙服務窗口:本館東側一樓大廳(住院中心旁)設有身心障礙服務窗口,協助您就醫引導等服務。

 

※ 相關網站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更新時間:202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