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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陪病需知

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規範,自5月19日起,本院陪病防疫規範調整如下:
一、依據防疫建議措施,進入本院建議佩戴口罩。
二、病人辦理入院報到時,需一同登記陪病者資料、領取陪病者手圈。
三、根據疾病管制署規範,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 1 位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等特殊情形,陪病人數上限可為 2 位。
四、在院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之在院陪病人數以1位為限並固定陪病者。如病人因病情、特殊照顧需求需有陪病者早晚輪替(固定2位輪替者)或2位在院陪病者,請向護理站申請。如遇有陪病者輪替,每位病人陪病者一周以2次輪替陪病者為限。
五、異動/輪替陪病者,須填寫陪病者異動申請單並於申請時間至各護理站申請,並至本館1樓住院中心旁陪病者手圈領取處或12、13號櫃檯繳回原陪病者手圈及異動申請單,領取新陪病者手圈。
六、申請輪替時間/地點:
        ➤各護理站:【週一至週五】15:00~17:00、【週六】11:00~12:00。
七、領取手圈時間/地點:
        ➤本館1樓住院中心旁陪病者手圈領取處:【週一至週五】
          09:00~12:00、13:30~17:00、【週六】 09:00~12:00。
        ➤本館12、13號櫃檯:【週一至週五】12:00~13:30、
          【週六】12:00~17:00、【週日】08:30~17:00。
八、有疑似/感染呼吸道傳染病(如:流感、COVID-19)或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如:流鼻水、咳嗽或打噴嚏)者,儘量避免醫院陪病,如有必要陪病時:
        ➤請病人/原陪病者向護理站申請,待院方同意後,於入院陪病當日進行1次家用快篩陰性後陪病,應佩戴口罩至症狀緩解後5日
        ➤陪病者在院陪病期間若出現發燒、呼吸道症狀等不適症狀,應立即停止陪病,並至急診就醫。
九、疾病管制署呼籲民眾應盡量避免不必要的陪病或探病,建議以視訊或電話方式替代實地探視。若民眾須前往陪病或實地探病,應配合實名登記,並遵循相關感染管制措施。


更新時間:2024/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