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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斷證明書申請

總院

請務必攜帶身份證件

診斷證明書
種類 備註 費用
診斷證明書(包括學生團體平安保險)
  1. 第一次開立需掛號由主治醫師開立。
  2. 本人請攜帶身份證正本,未成年請攜帶法定代理人身份證正本及小朋友戶口名簿(謄本)辨理。
一份1張150元,每加一張5元
英文診斷證明書 一份200元,每加一張5元
門診就醫證明   一份50元
勞保殘障 請自備單張 一份600元
勞保傷害 請自備單張 一份150元
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監護工用診斷書 請自備單張,及三個月內2吋彩色證件照1張。 一份800元
公保殘廢 請自備單張 一份600元
中文病摘   一份650元
勞保死產證明   10張200元
死亡證明 補發須請直系親屬持本人身分證正本及往生者除戶證明至1樓病歷申請櫃台申請 10張200元,每加一份5元
英文死亡證明   一份200元
出生證明   一份6張200元,每加一張5元
英文出生證明
  1. 請備齊產婦身份證正本及產婦和小孩的戶籍謄本(記事)至1樓病歷申請櫃台申請辨理。
  2. 【點此下載『英文出生證明申請書』】
一份200元,每加一張5元
醫療費用證明 持原收據影印並蓋「與正本相符」印章 一張10元
單張式費用證明 第一份50元,第二份起每份20元
年度匯總式費用證明 每份100元

 


更新時間:20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