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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預防控制策略

(一)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由上至下展開,實施品質改善管理方針。

 

  1. 密集的教育訓練及宣導,依層級別、職能別實施在職教育訓練,內容包括醫院職業安全衛生、防災宣導,用電安全與火災演習等課程。
  2. 工安活動擴及院外,並參加勞動部安全衛生促進,以及臺北市政府消防、勞動、衛生主管機關,舉辦防火管理、安全促進、緊急應變演練與職業衛生活動,推動職安管理制度。

 

(二)安全衛生管理制度推動,為維護作業安全及減少員工意外傷害,成立正式編制之單位及人員,同時訂有三級制的工安管理策略,由承包商依合約規定設置專職現場監督人員,負責推動工地自主管理及自動檢查,再配合工地職安人員及本院職安室、工務組之稽查與列管追蹤,以確立安全組織及各層級責任區分。

(三)安全衛生規章及標準化,依作業性質,修訂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安全衛生管理規章等程序書。各單位為使員工能安全從事各項作業,對具有潛在危險性之工作或曾發生事故之作業,皆訂有安全作業標準,並作為定期實施在職訓練之教材。

(四)安全衛生教育訓練,爲防止不安全行為引起災害,舉辦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刻不容緩的工作。教育訓練涵蓋安全衛生法令、作業規範、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危險物及有害物處置之訓練、滅火器使用、有機溶劑、特定化學物質及危險性設備操作訓練。


更新時間:202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