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壹、主旨:
為統籌全院醫學研究相關之策略制定與實施、人才培育、研究品質與倫理管理、計畫審核與經費核銷、智慧財產權管理、臨床試驗管理等,並為院外研發合作單位聯繫窗口,成立醫學研究部(以下簡稱本部)。
貳、組織:
本部置部主任一人,副部主任一人,下設行政企劃組、研究管理組、細胞治療中心、精準醫療中心、臨床試驗中心、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及人體生物資料庫。架構如圖。各組、中心置主任,綜理各中心、組事務。部主任、副部主任及各中心、組主任皆由院長遴聘之。
職權:
一、全院研究發展策略與年度計畫之制定與實施。
二、全院醫學研究所需之研究空間及設備之統籌管理。
三、總分院研發相關之人才培育計畫之制定與實施。
四、院內、外研發相關單位與個人之品質管理制度制定、監測與督導改善。
五、院內、外研發相關計畫之申請、審核、經費核銷與智慧財產權管理。
六、督導、規劃、協調、管理院內臨床試驗研究。
七、院外研發合作單位之聯繫與管理。
八、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參、本部下設單位職掌如下:
一、行政企劃組:
- 綜理研究發展策略與年度計畫。
- 訂定各項標準作業規範及相關細則。
- 彙整評鑑、院內、外醫研相關資訊及各項會議資料。
- 維護醫研部網頁。
- 聯繫與交流校外學術研究合作機構
- 延攬培育科技人才及獎助
- 舉辦提升研究能力課程安排,策劃與實施研究相關教育訓練課程或會議。
- 整合跨領域、跨部科、全人照護研究。
- 綜理規劃並管理各研究平台,訂定研究平台成效指標。
- 召開研究平台檢討會議,追蹤研究平台進度與統計研究成果。
- 綜理研究平台經費核銷。
- 開設研究平台相關課程,培育研究平台相關研究人才
二、研究管理組:
- 綜理院內、外研究計畫,跨部科間之共同研究計畫之申請與審查,經費核銷與進度追蹤。
- 檢討院內研究之質與量,統計分析醫師及醫事職類個人與單位研究成果。
- 制定醫師及其他醫事人員參與研究的鼓勵或獎勵辦法。
- 制定研究計畫倫理審查相關辦法及文件,制定研究真實性查核辦法、落實研究倫理審查。
- 綜理論文著作及專利計轉等研究成果資料之調查統計與獎勵申請。
三、 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 制定及修訂「臨床醫學研究中心儀器設備管理辦法」及「臨床醫學研究中心 公用研究室管理辦法」等,並設置儀器管理小組,針對重大公用研究設備訂定標準作業規範進行管理。
- 依院內各單位需求提供優質公用研究平台,暨全院實驗動物管理。
- 依院內生物資料庫設置標準統籌組織庫管理。
- 開設統計諮詢平台,結合院內外統計專業人士,提供醫師及醫事人員免費之統計分析諮詢服務。
四、 臨床試驗中心:
- 負責標準作業程序的制定、撰寫、修訂、審查與頒佈。
- 提供臨床試驗進案洽談、相關諮詢服務。
- 管理研究團隊人員及教育訓練。
- 統籌合約審閱及簽署用印。
- 編列合理經費預算及協助經費核銷。
- 稽核臨床試驗執行情形。
- 建置良好軟硬體設備以吸引臨床試驗機會。
- 管理受試者臨床試驗資料。
- 監督臨床試驗藥局、相關醫材單位及病房執行情形。
- 管理臨床試驗研究成果。
五、 精準醫療中心:
- 依臨床需求開發或引進與精準醫療相關之檢驗檢查服務。
- 規劃與執行與精準醫療相關之學術交流與產學合作。
- 規劃與協助本院精準醫療臨床研究。
- 規劃與推廣精準醫療教育訓練。
- 統籌精準醫療縱向(檢驗檢查項目選定,推廣,人員教育及臨床諮詢)及橫向(本院病檢單位與委外檢驗單位溝通)事務。
- 建立生物醫學相關資料庫及分析工具。
- 規劃或協助與精準醫療相關之院內院外研究計畫執行。
- 配合執行國家型計畫及相關政策。
- 其他與精準醫療推動相關事宜。
六、 細胞治療中心:
- 統籌合約審閱及簽署用印。
- 管理研究團隊人員及教育訓練。
- 編列合理經費預算及協助經費核銷。
- 依特管辦法第十六條製作病人施行細胞治療計畫之相關紀錄報告。
- 管理細胞治療成果,且每年度向中央主管機關提出結果報告。
- 強化國際合作,促進國內外細胞治療與再生醫學相關之產學合作的機會。
- 本中心承接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發成果歸屬及運用、智慧財產授權等,依本院規定辦理。
肆、開會:
本部每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部主任召集,會議規則另訂之。
伍、 本部各項標準作業規範及相關細則另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