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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傷精緻縫合

外傷精緻縫合

外傷大致分為三種:
一、「擦傷」皮膚表面的擦傷是皮膚表皮的損傷。
二、「挫傷」是皮層軟組織的損傷。
三、「撕裂傷」是皮膚表面有不連續的傷口,不整齊的傷口或切割傷。
通常應先處置可能危及生命的其他傷害,然後才會縫合臉部的傷口。臉部的裂傷超過真皮層、深度太深、流血不止、不規則的傷口等,或其他部位之裂傷超過1公分則需要縫合,以幫助傷口癒合,縫合傷口時,須將肌肉、皮下組織和表面皮膚一層層縫合。

傷口要縫合之目的有兩個
一、止血:以生理食鹽水清洗乾淨及徹底清除砂粒、玻璃等異物後才可縫合、及減少傷口感染的機率。
二、對齊傷口:縫合時,尤其傷口深及真皮層內,癒合之後一定會有疤痕產生,一般臉部傷口在二十四小時內的任何時間縫合。
就醫時注意事項:
1.醫師會詢問5H:
what:怎麼發生的?
why:如何受傷的
where:在哪裡受傷的?
How:有無頭暈、嘔吐、不適等現象。
when:評估受傷的時間距離現在間隔多久了。
2.基本個人病史:身高、體重、藥物過敏..等
3.破傷風疫苗是否在10年之內的效期,如果是很深的傷口,破傷風疫苗的效期要在5年之內。

如有以下情況返回急診:
1.意識變差、昏睡、昏迷。
2.連續嘔吐。
3.劇烈頭痛、頭暈、暈眩。
4.抽筋、抽搐或一邊手腳比較軟弱無力(漸趨癱瘓)。
5.視力變模糊、複視(看東西有疊影)。
6.肢體活動困難、無力、感覺異常、步履不穩。
7.行為或情緒改變,性格異常。
8.呼吸急促。
9.傷口異常腫脹、有嚴重的出血。

皆由本院整形外科專科醫師親自縫合


更新時間:2023/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