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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7:30

服務電話:02-27082121轉5178、1046、1047

服務地點:本館一樓大廳 癌症篩檢整合服務中心

 

 
服務對象:符合下列任一資格且 具健保身分之民眾。
1. 45-74歲男性或40-74歲女性,具肺癌家族史。
2. 50-74歲吸菸史達20包-年以上,有意願戒菸者或戒菸未達15年之重度吸菸者。
*備註:
1.以肺癌家族史身份受檢者,應檢親屬之肺癌診斷證明及親屬關係證明文件。
若無法提出證明,應填具聲明書(需完整填寫罹癌家屬之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及罹病年紀等資料聲明書)
2.以重度吸菸史身份受檢者,應填具聲明書。
3. 上述對象若有吸菸情形,應同意接受戒菸服務

 
(40-44歲父母、子女、兄弟姊妹具大腸癌家族史、45-74歲民眾,每2年1次)

 

 
(30歲以上有嚼檳榔(或已戒)或吸菸者、18歲以上原住民有嚼檳榔(或已戒),每2年1次)

 
(曾有性行為之女性25-29歲每3年1次,30歲以上每年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