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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消息

本院自110年5月1日(週六)起,調整門診診察費、急診診察費等自費收費

2021.4.8 門診公告

一、 一般門診診察費、精神科門診診察費之自費價調整為270元。
二、 急診診察費之自費價依檢傷分類級數調整,收費標準如下:
檢傷分類級數 新自費價(110/5/1起)
檢傷分類第一級 1,800元
檢傷分類第二級 1,000元
檢傷分類第三級 775元
檢傷分類第四級 450元
檢傷分類第五級 390元
三、 高危險早產兒特別門診診察費之自費價調整為470元。
四、 以上收費符合臺北市「醫療機構醫療費用收費標準核定原則」及相關規定之第二項第一款原則,二倍以下之範圍內核定收費。
五、 自110年5月1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