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9.30
最新消息
一、開放接種對象
(一)公費流感疫苗:
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65歲以上成人(民國50年12月31日(含)前)、55歲以上原住民、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含BMI≧30者)、罕見疾病或重大傷病病人、孕婦、出生6個月內嬰兒之父母及實際扶養者、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國小、國中、高中/職及五專1-3年級學生(主要由校園集體設站接種,需持補接種通知單至本院接種)
(二)公費成人肺炎鏈球菌疫苗:
全國65歲以上長者(民國50年12月31日(含)前)、55-64歲原住民、19-64歲侵襲性肺炎鏈球菌感染症(IPD)高風險對象,且符合以下接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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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對象 |
疫苗種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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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V20或PCV21 |
二、接種流程
(一)成人流感:門診者經各科(排除牙科、眼科)門診評估後接種;住院者經醫師評估後接種。
(二)兒童流感:經兒科門診評估後接種。
(三)成人肺鏈:門診者經內科系(含家醫科)門診評估後接種;住院者經醫師評估後接種。
三、接種時間及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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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象/時間 |
成人 |
兒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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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 9:00-17:30 |
本館B1 疫苗臨時接種站 |
本館3F 兒科處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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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週三、週五 17:30-21:00 |
本館1F 門診處置室 |
本館1F 門診處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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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 9:00-13:00 |
本館B1 疫苗臨時接種站 |
不接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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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週三、週五21:00之後、週二及週四17:30之後、週六13:00之後及週日、國定例假日 |
不接種 |
不接種 |
四、公費流感疫苗接種對象所需出示文件:
(一)醫事及衛生等單位之防疫相關人員:健保卡及執業登錄證明文件/職員證。
(二)65歲以上成人(民國50年12月31日(含)前):健保卡;外籍人士則需持居留證。
(三)55歲以上原住民:健保卡、身分證、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 。
(四)19-64歲高風險慢性病人:健保卡,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五)罕見疾病:健保卡,若於健保卡中無註記者需擇一出示以下證明文件:
(六)重大傷病病人:健保卡,健保卡內具註記者或出示重大傷病證明紙卡。
(七)孕婦:健保卡及「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書。
(八)出生6個月內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健保卡、嬰兒出生證明文件或完成新生嬰兒登記之戶口名簿或足堪認定有「先行共同生活」之證明文件。(以「嬰兒之雙親或實際扶養者接種年月」-「嬰兒出生年月」≤ 6個月)
(九)滿6個月以上至國小入學前幼兒:健保卡、身分證及「兒童健康手冊」。以「出生年月日」計算月齡滿6個月以上(月齡計算無寬限期,需滿6個月足月,非以出生後180日計算,至國小註冊就學前之幼兒即可接種)。
五、接種公費流感疫苗,請攜帶健保卡及相關證件,詳見疾病管制署,年度流感之計畫實施對象。
http://www.cdc.gov.tw/Category/MPage/JNTC9qza3F_rgt9sRHqV2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