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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簡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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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我們的服務理念: - 提供社會心理關懷服務,落實全人醫療
- 保障弱勢病患就醫權益
- 協助醫病排除疑難問題
- 提供整合性社區福利資源
- 發展社區健康促進服務
二、我們的服務人員—社會工作人員 院區 | 人員數 | 總院區 | 8位社會工作人員 1位福利行政工作人員 | 汐止分院 | 4位社會工作人員 | 新竹分院 | 2位社會工作人員 | 三、醫務社會工作人員的功能與角色 社會工作人員是醫院為關懷病患,所設置專為協助病患及家屬,解決就醫所面臨困難的專業的助人工作者,例如協助處理醫療費用困難、疾病心理適應、長期照顧、家屬間溝通等問題,進而順利接受治療。 服務對象 一、病患及家屬 二、社區民眾 三、全院員工 服務內容 一、身心障礙鑑定申請及就醫協助 二、勞/農/公保險請領諮詢 三、外籍監護工申請諮詢 四、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 五、早期療育服務 六、癌症關懷及安寧療護 七、器官捐贈勸募 八、長期照護服務 九、自殺防治 十、醫療費用經濟協助 十一、志願服務人員召募及培訓 如何聯絡我們 地點:本館西側地下一樓(社會服務室) 電話:(02)27082121 分機1901~19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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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心障礙鑑定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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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本室服務內容: - 身心障礙福利資訊說明
- 身心障礙鑑定流程說明
- 身心障礙相關問題諮詢
- 提供口語翻譯人員協助身心障礙者就醫
- 協助身心障礙者與醫護人員之溝通
- 提供輔具供身心障礙者借用
二、本院身心障礙鑑定流程:(流程圖)
服務對象 - 本院身心障礙病患
- 身心障礙病患之家屬
應備文件 至戶籍所在地公所領取身心障礙鑑定表格需備齊以下文件: - 戶口名簿
- 身分證
- 印章
- 診斷證明書(未到期自行申請重新鑑定者)
(本室備有鑑定本申請注意事項,歡迎洽詢索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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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勞/農/公保險請領諮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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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 勞工保險給付諮詢服務,包括傷病住院給付、殘廢給付、生育給付、死亡給付、職災醫療給付申請等諮詢服務。
- 農民健康保險給付諮詢服務,包括殘廢給付、生育給付、喪葬津貼申請等諮詢服務。
- 公教人員保險給付諮詢服務,包括殘廢給付、死亡給付、眷屬喪葬津貼申請等諮詢服務。
服務對象 於本院就醫民眾,有勞保、農保及公保給付申請問題者。 (本室備有相關申請表格文件,歡迎洽詢索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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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籍看護工申請諮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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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經評估為身心功能受損,致日常生活功能需他人協助之失能老人或身心障礙者,家人欲申請外籍看護工協助其出院後之日常生活照顧,本院社工人員提供下列協助: - 外籍看護工申請流程之諮詢與說明。
- 協調醫療團隊進行評估鑑定。
- 提供相關申請表格文件。
服務對象 一、被看護者資格:被看護者需符合下列兩項條件之一 - 被看護者具以下特定類別之重度以上身心障礙手冊。
特定身心障礙類別及等級 | | | 身心障礙類別 | 等級 | 1 | 平衡機能障礙 | 重度以上 | 2 | 智能障礙 | 重度以上 | 3 | 自閉症 | 重度以上 | 4 | 失智症 | 重度以上 | 5 | 先天代謝異常 | 重度以上 | 6 | 染色體異常 | 重度以上 | 7 | 其他先天性缺陷 | 重度以上 | 8 | 植物人 | 重度以上 | 9 | 精神病 | 重度以上 | | | 多重障礙者 | 需具前列九項之一者 |
- 經醫療團隊評估有24小時被照護需求或巴氏量表未達35分之病人。
二、申請人資格:申請人需與被看護者具下列親屬關係之一 - 配偶。
- 直系血親。
- 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
- 一親等之姻親。
- 祖父母與孫媳婦或祖父母與孫女婿。
被看護者在我國無親屬,或情況特殊經中央主管機關專案核定者,得由與被看護者無親屬關係之人擔任雇主或以被看護者為雇主申請聘僱外國人。但以被看護者為雇主者,應指定具行為能力人於其無法履行雇主責任時,代為履行。
應備文件 - 被看護者2吋照片乙張。
- 雇主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基本資料傳遞單。
- 疾病暨失能診斷證明書。
- 各項特定病症、病情、病況及健康功能附表。
- 巴氏量表。
(本室備有相關申請表格文件,歡迎洽詢索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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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庭暴力暨性侵害個案就醫保護關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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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對於遭受家庭成員間暴力的受保護人或是遭受性侵害的受保護人來院,本院社工人員協助以下內容: - 全程陪伴受保護人接受醫師診療、驗傷採證,且申請驗傷診斷書
- 提供情緒支持與心理輔導
- 提供相關權益及法令資源手冊
- 協助受保護人瞭解法令與程序(驗傷、保護令、備報案、權益、訴訟…等)
- 確認受保護人人身安全狀況,必要時協助安排庇護
- 受保護人個別化輔導協助-討論離院後及未來因應防暴計劃
- 通報政府機關並轉介相關社會福利資源
- 協助申請台北縣市驗傷醫療費用
服務對象 一、家庭暴力受保護人的定義 遭受以下家庭成員間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之行為者: - 配偶或前配偶。
- 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 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 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二、性侵害受保護人的定義 遭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者
本院服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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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期療育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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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在不同的年齡階段,孩子有不同的發展任務。當家長發現孩子無法表現出屬於其年齡該有的發展狀況時,往往會感到擔憂甚至不知所措。您是否有這樣的問題…我的寶寶真的是發展遲緩嗎?該掛哪一科請醫師檢查?要怎麼跟家人商量治療計畫呢?如果您正對孩子的發展狀況感到疑惑,歡迎您到社會服務室,社工人員將提供您: - 發展遲緩、早期療育服務諮詢。
- 本院早期療育就醫流程說明與安排。
- 親職教育輔導,擬定家庭服務計畫。
- 協助照顧者身心壓力調適。
- 協助申請相關社會福利資源。
- 就學轉銜服務諮詢。
- 轉介各相關資源。
就醫流程
服務對象 六歲以下發展遲緩或預期可能有發展遲緩問題之兒童及家長。 可提供之資訊及表單
- 台北縣市發展遲緩兒童療育補助申請表。
- 台北縣市早期療育醫療服務機構資源表。
- 台北縣市早期療育醫療服務機構評估暨療育等待資源。
- 台北縣市早期療育訓練機構資源表。
- 其他相關社區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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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癌症關懷及安寧療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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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在罹患癌症之後,接踵而來的各式治療,衝擊著病患及家人,不僅要有好的體力面對,也要有充足的資訊及社會支持系統作為後盾,本院社工人員可提供以下服務: - 協助對於癌症治療的內容及計劃的了解
- 罹病的情緒關懷及支持
- 說明相關社會資源及連結(各式保險、福利資格等資訊)
- 對於個別性如家庭問題、職業問題、經濟問題等提供協助
- 其他
提供服務的方式 - 臨床病患關懷
本室社工人員對於住院接受乳癌手術及大腸、直腸癌個案,皆會進行關懷訪視 - 由醫護人員轉介個案
如醫護人員評估病患遇有社會、心理關懷需求者,將轉介本室進行關懷訪視 - 主動尋求關懷的病患及家屬
罹患癌症,於本院就醫的病患及家屬,皆可主動至本室洽詢
安寧療護 在尊重病患及家屬意願下,經由安寧緩和醫療模式,緩解末期病人的症狀,並以愛心陪伴其與家屬走完人生最後一程,提供身、心、靈的全人照顧,且協助面對死亡的各種調適,以讓生死兩無憾。 專業醫療團隊成員包括醫生、護理人員、社工人員、志工、宗教關懷人員等。社工人員在團隊中具穿針引線的核心功能,於病人、家屬和醫療團隊間扮演協調、諮商、教育與支持者的角色,協助病患激發其潛能,運用其潛在社會資源,解決與疾病有關之社會、心理、家庭等問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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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器官捐贈勸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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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 協助一般社會大眾辦理,將「器官捐贈意願」註記於健保IC卡及簽署同意卡
- 辦理「器官捐贈」宣導活動
- 協助器官移植等候者,完成線上登錄系統,進行排程,以等候移植之機會。
- 協調院內外相關醫療團隊,進行器官移植相關作業。
- 協助器官捐贈者家屬簽署器官捐贈同意書
- 提供器官捐贈者之家屬悲傷輔導服務。
- 協助器官捐贈者家屬辦理社會福利申請事宜。
- 協調及確認衛生署及各院有關喪葬費用補助之撥付事宜。
- 協調聯繫有關告別式,本院及各院輓聯、花籃及感謝狀之致贈事宜。
服務對象 - 一般社會大眾
- 全院員工
- 潛在器官捐贈者及家屬
- 器官捐贈者及家屬
- 器官受贈者病人及家屬
應備文件 本室備有「器官捐贈意願」註記於健保IC卡及簽署同意卡之宣傳單張,歡迎民眾索取 (本室備有相關申請表格文件,歡迎洽詢索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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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長期照護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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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型態 長期照護分為居家照顧及機構照顧兩大類。 - 居家照顧:可分為居家服務、日間照顧(護)、暫托服務(喘息服務)等。
- 機構照顧:視家人失能情形分為安養、養護、護理之家三大類;另家人若為長期呼吸器依賴患者,則選擇呼吸照護病房接受照顧。
服務內容 - 諮詢服務:出院後之長期照顧方式安排
- 轉介長期照護資源:依病人需求轉介相關合適之服務
- 社會福利資源申請:機構安置補助、居家照顧服務補助、身心障礙者輔助器具費用補助
服務對象 因疾病影響日常生活自理能力,有長期照護需求者及其家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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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殺防治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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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 心理情緒輔導服務。
- 醫療問題了解與溝通。
- 轉介相關社會資源。
- 提供衛教諮詢服務。
- 協助安排相關診療服務。
- 家庭關係的促進與溝通。
- 追蹤關懷服務。
服務對象 - 具有自殺企圖或行為之病患。
- 親友。
相關資訊 本室備有自殺防治衛教及相關資源之資料: - 『疼惜自己,給生命一個機會』衛教資料。
- 『自殺遺族自助手冊』衛教資料。
- 『台北市憂鬱症共同照護網-心情手記』衛教資料。
- 『心情便利通 心理師就在你家旁』資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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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療費用經濟協助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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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一、補助項目 - 醫療費用
- 病房差額(醫師認定為疾病治療所需時)
- 臨時看護費用
- 其他經評估後確實需要之支出,如:輔具
二、申請方式 - 由本人或家屬向本室提出申請
- 由主責社工進行經濟評估會談,依實際狀況及所備文件,向院方及其他社福機構申請,以確立補助的額度。
服務對象 - 於本院門、急診就醫之病人
- 於本院住院治療之病人
應備文件 - 全院戶籍騰本
- 最近一年全戶之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 最近一年全戶之財產歸屬資料清單
- 其他證明文件如:低收入戶證明影印本、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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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志願服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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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服務內容 - 掛號諮詢服務
- 牽手接待服務
- 病歷轉送服務
- 抽血檢驗服務
- 門診與急診服務
- 社區活動服務
- 母乳哺育衛教
- 安寧療護關懷
- 乳癌病友關懷
- 開刀房關懷
招募對象 - 年滿18至65歲,具愛心熱忱之各階層人士。
- 短期志願服務之在校學生。
- 每週固定服務一次以上,每次三小時。
招募方式 - 現場報名:請至本室索取志工招募簡章,預約面談時間,於面談現場填寫志工服務報名表。
- 電話報名:請洽本院分機1902志工輔導員,預約面談時間,於面談現場填寫志工服務報名表。
本室提供之文件 - 國泰綜合醫院志工招募簡章
- 國泰綜合醫院志工服務報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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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關網站聯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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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醫療相關社區資源機構一覽表
相關網站 - 內政部
- 台北市政府社會局
- 台北縣政府社會局
- 職業訓練局
- 中華民國器官捐贈協會
- 中華民國(台灣)安寧照顧基金會
- 癌症希望協會
- 中華民國早產兒基金會
- 中華民國兒童燙傷基金會
- 罕見疾病基金會
- 輔具資源入口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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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保IC卡註記安寧緩和及器官捐贈意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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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註記內容 你知道可以自己選擇人生的終點嗎?目前健保卡可提供民眾註記在人生終點選擇意願表達,有以下兩項: - 『器官捐贈』意願--可以表達欲延續他人生命的愛心行動;
- 『安寧緩和』意願--預先選擇在罹患嚴重傷病,經醫師診斷為不可治癒,且病程進展至死亡已屬不可避免時,提供緩解性、支持性照護,而在臨終或無生命徵象時,不施行心肺復甦術的。
『活著,是最好的禮物 善終,是最美的祝福』歡迎您表達自己對於生命終點的自主權
需填寫文件 - 器官捐贈意願
至本院社會服務室填寫器官捐贈同意書 - 安寧緩和意願
至本院社會服務室,填寫『預立選擇安寧緩和意願書』,並勾選加註健保IC卡,經兩名見證人填寫後,由本室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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